有關商用或公開播放卡拉OK版權問題
- Edwin Chan
- 2021年6月2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客戶有關卡拉OK版權問題必需另外向唱片公司及代理申請有關牌照,我們的客戶如RedMR、深灣遊艇會、香港賽馬會會所、香格里拉酒店等均有申請版權牌照。

如閣下計劃將器材用於任何商業用途(如餐廳、會所、酒吧、辦公室等)或在公眾地方播放,根據香港現行《版權條例》,閣下需自行向相關版權持有組織申請牌照。
商業在公眾地方播放使用通常涉及以下兩大類別及三種牌照:
A) 作曲及作詞人版權
相關牌照: 「公開播放牌照」及「卡拉OK伺服器牌照」。
授權機構: 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 (CASH)。
B) 唱片公司版權
相關牌照: 「音像製品公開播放牌照」及「卡拉OK伺服器牌照」。
授權機構: 需同時向以下機構查詢(視乎所屬唱片公司):
- HKRIA (香港音像聯盟)
- PPSEAL (音像版權有限公司)
- 其他唱片公司
必須同時持有上述 (A) 及 (B) 兩類的有效牌照,方可合法在商業場所播放。
以上資料僅供參考,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。版權條例及收費標準以各版權機構最新公佈為準。如有法律疑問,建議諮詢專業法律顧問。










留言